把一個人的所有檔案、帳戶
花了一整年搜查,每段話都去額外解釋
結果最後定罪的地方,竟然是210萬給民眾黨戶頭的政治獻金
政治獻金欸,不是進到自己的戶頭欸,從民眾黨戶頭
也完全查不到流到柯P帳戶的任何金流
這就是現在台灣的司法嗎?這是公平公正的法治國家嗎?
我不相信有任何政治人物可以像阿北這樣整個拿出來檢視的
憑什麼有金流有錄音的鄭文燦現在還在一審?
憑什麼在任何證據金流都沒有的情況下就可以把一個人所有東西都翻遍然後指控他貪汙?
當我看到阿北記者會的統整發言,我真的哭了,當司法只變成國家的政治工具,這個社會會變成怎麼樣?
到底要多麼無恥下流,才能做出這樣的事情?
我們不會屈服的! 阿北清清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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